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双江: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
发布日期:2017-07-21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协作配合,研究部署下步工作,推动全县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近日,双江县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

会上,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法院领导就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的意见》作简要发言。

会议要求,提高认识,加强协作。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县委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两个意见”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全面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着眼全局,通力协作。纪检监察和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要树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一盘棋”的思想,做到明确职责分工、相互协作配合的有机统一,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步调一致。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落实办案协作配合的相关程序、责任、时限等具体要求,严格把好办案制度关、程序关、质量关。强化线索处置的协作配合,各执纪执法机关对掌握的线索要按照《意见》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通报和移送,防止线索因通报和移送不及时而造成空转;抓好落实,深化协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审判、检察、公安机关要确定分管领导,指定日常联系部门和人员。要完善配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打破“条块分割”的工作观念,认真落实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意见》执行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全体成员,县纪委班子成员、各派出纪工委、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