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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末梢延伸
发布日期:2017-07-13 07:30:00    信息来源:沧源县纪委

 

 

今年来,沧源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挺纪在前、立规在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盯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硬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末梢延伸。

加强作风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反浪费、反迷信、反贪腐、反村霸、禁酒、禁赌、禁毒、禁黄” 四反四禁廉洁自律倡议活动,将倡议书粘贴到各行政村(社区)、村民小组,发放至全县农村党员干部手中,做到倡议全覆盖;要求全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廉洁自律倡议,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讲正气、新风尚,严格自律、廉洁履职,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勤俭朴实、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确保倡议实效。

严格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凡四必”规定程序和基本要求,创新工作举措,制定出台《沧源自治县股(所)级干部任用征求廉洁自律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拟任乡镇各站(所、学校)、县直部门内部各科(股、室)负责人,须向纪检监察机关征求廉洁自律意见,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2017年上半年,共对76批次 1770 人次进行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健全考核机制。强化责任和压力传导,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压到基层党组织末梢,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制定出台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办法及程序、考核等次和结果运用。

拓宽信访渠道。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信访举报网络,充分运用“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建设等,实现脱贫攻坚监督常态化;健全脱贫攻坚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要求各责任部门在日常工作、业务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涉嫌违规违纪问题,需要予以问责和追究纪律责任的,按工作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进行线索排查和调查处理。上半年来,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4件,已办结2件,2件正在办理。

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沧源佤族自治县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沧源佤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问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典型问题在全县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释放脱贫攻坚工作“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2017年上半年以来,通报脱贫攻坚工作滞后的9名单位责任人,查处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案件2件,处分2人。强化政治巡察,切实发挥利剑震慑作用,对5个部门开展巡察工作,发现和处置问题58个。

加强特邀监察员工作。强化群众监督和民主监督,出台《沧源县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要求特邀监察员认真完成参与的行政监察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其涉及行业多、接触面广、联系广泛的优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接待群众来访、至少参加一项执法监察或者专项检查活动、至少提一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至少转递(办理)一件(起)群众来信来访或举报、至少撰写一篇理论研讨文章或调查报告、情况反映;年中、年末组织特邀监察员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对促进廉政建设提出看法和建议,上报年度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上半年以来,全县特邀监察员认真履行行政监察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各类监督检查工作6人次,发现问题14个。(赵贵美 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