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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坠底
发布日期:2017-07-12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近日,耿马县纪委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半年来,全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小落细。

分解了县委、政府、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122项,签订责任书101份;廉政审查25个单位349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7人次。抽查检查发现纪律作风问题 108个,立行立改40个、督办68个;“小金库”专项整治集体约谈部门负责人20人,抽查8个单位发现问题19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8份。

通报了不作为慢作为典型问题1起9个单位,约谈乡镇党委和纪委负责人6人。立案审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推进缓慢滞后、责任落实不到位乡镇党委书记1名。

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三轮次,抽查走访建档立卡户273户,发现问题64个,下发整改通知28份。公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资金184期(次)5200.89万元47191人,集体资金1432万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件(次),初核违纪线索27件,立案10件1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0人(次)。

加大了宣传教育活动,编发“清风耿马”114条;组织“两学一做”学习40余场次。开展敬业之星、团结之星、守纪之星评比活动5轮次,提拔调整纪检监察干部11人;督促完成第一轮巡察问题整改43个,启动了第二轮巡察工作。(刘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