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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电子眼”盯紧“两个责任”
发布日期:2017-07-12 07:30:00    信息来源:凤庆县纪委

 

 

“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评估系统,做到考核分数在平时积累,廉政责任在平时担当,既科学又便捷高效…….”这是近日凤庆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热议的话题。

为构建“责任明确、过程留痕、动态监督、预警提醒、同步督办”的信息化监督体系,近日,凤庆县启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评估系统”,利用高科技手段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纪实,通过“电子眼”盯紧“两个责任”。

该县制定下发了《凤庆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估系统试点工作方案》,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评估系统上线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将年初与县委、县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的74个责任单位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评估系统”。主要考核评估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乡镇纪委班子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据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系统中责任清单的内容与年初和县委、政府签订的责任书内容一致,考核评估对象分别设置账号,乡镇党委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共29项具体任务,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共26项具体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责任清单共11项具体任务,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共7项具体任务,乡镇纪委的责任清单分16项具体任务,责任追究清单共设4种责任追究情况”。

为层层压实责任,属于班子的任务由负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的部门工作人员填报,属于班子成员的任务由个人亲自填报。说到结果运用,该县纪委负责人信心满满:“考核评估系统会提前10个工作日向评估对象发短信提醒,督促尽快完成任务;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或班子其他成员未按要求完成责任清单任务的,会收到预警短信并被扣分,通过“互联网+监督”的模式,将有力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

系统每季度进行评估排名,凡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及时、不到位,季度排名末3位的乡镇和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季度排名末3位超过2次的乡镇和部门进行约谈提醒;对排名末3位超过3次的乡镇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领导班子成员被预警超过2次的,进行约谈提醒;超过3次的,进行责任追究。(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