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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开列问题清单推动脱贫攻坚执纪监督
发布日期:2017-06-05 07:30:00    信息来源:临翔区纪委

临翔区纪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着力点,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清单化,对问题的整改项目化,实现了发现问题精准、处理问题彻底的目标,有力保障了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清单化查摆、确保问题精准。围绕组织领导强不强、扶贫对象准不准、帮扶机制实不实、资金使用严不严、脱贫成效真不真、基层基础牢不牢等内容,由主体责任单位将各级各部门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每个问题所涉及的“内容摘要、部署依据、牵头单位、协办单位、负责领导”等内容逐一登记,每月5日前形成《临翔区脱贫攻坚工作突出问题移送清单》报送区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项目化分解、做到快查快办。区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问题移送清单》5个工作日内,将问题项目化下达给督查工作小组办理,每个工作组于当月15日前就单个问题形成《问题初核报告审批表》,所核实情况必须载明该问题发生在主办单位还是协办单位,属于谁的工作范畴,并按照职责内和职责外分别阐述问题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最后根据核实的情况对应提出处理建议,报区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实效化成果、坚持有责必问。对照问题清单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按规定和程序对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临翔区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实施问责。问责后还要对存在问题开展坠底跟踪督查,直至问题完全整改方视为办结,办结一件与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对表销号一件。对问题整改不重视、整改不力的,从重加重问责。被区委政府点名通报的,组织对其进行约谈、问责。受到问责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与年底考核和评先选优挂钩。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者解聘处理。

临翔区在脱贫攻坚执纪监督中探索问题清单化,整改项目化工作机制,大大降低了普遍问题掩盖个别问题、客观原因掩盖主观原因、下不为例保护作风不实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杨泽宏陈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