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把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作为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严要求。要求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收入、房产、投资等个人有关事项。全县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含事业科级领导干部及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共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975份。
严报备。无论是工作期间还是节假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离开耿马县辖区必须事先请示报告。提前填写《耿马自治县干部外出报备表》并加盖本部门(单位)公章,按报备流程进行审批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由县委组织部书面出具干部外出报备通知书。外出报备通知书执行编号台账管理。报备期满后第一天必须到县委组织部进行报备销号,交回外出报备通知书,县委组织部出具销号回执。同时,对报备情况、报告如实情况适时进行抽查核实,发现不严不实从严从实从快查处,共处理外出报备不严、报备情况不实和监管不力干部4人,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
严查处。严肃查处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行为,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资格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同时,严明查核纪律,负责查核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非县委组织部委托查询、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无关的任何事宜。对违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目前,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情况审核、抽查工作相继开展。抽查将重点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巡察工作中需要核实的对象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对象等进行核实,并将领导干部本人填报的内容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查询结果逐一进行比对,看填报是否完整准确。整个工作将于6月底前结束。(刘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