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德县从严整治“小金库”问题,聚焦“七个严禁”,在162个单位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从自查自纠到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行为。
健全机构强保障。成立由县纪委牵头,县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收集上报相关情况,督促部门整改落实,协调开展执纪审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为“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部署周密全覆盖。下发《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清理整治工作的任务、方法步骤,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紧紧围绕“七个严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自查抽查重落实。全县162个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了“拉网式”的“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同时由县纪委抽调3个检查组,于5月2日至8日,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采取实地抽查账目、审阅文档资料、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重点对10个乡(镇)“小金库”清理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核实。通过重点抽查,目前,尚未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
严明纪律重追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查找、如实上报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的,予以提醒谈话和诫免谈话;对不如实上报问题、不及时整改,经查实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李桂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