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领导干部考勤情况,请纪委组织部再审核,我们将进行公示,整治“吃空饷”问题,纪委更要做出表率!”一大早,凤庆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就拿着一份考勤表准备公开公示。近日,凤庆县按照分级负责、全面清理、标本兼治的原则,专项清理“吃空饷”问题,向庸政懒政行为亮剑。
明确“吃空饷”情形。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审计局联合转发了省、市六部门《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吃空饷”的情形,清理范围、清理措施、责任追究。凡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凡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领取工资、津补贴等6种情形,包括社会反响强烈的“挂名饷”、“监狱饷”、“死亡饷”等,属于个人“吃空饷”。
明确“吃空饷”清理范围。清理范围包括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有关离退休人员,对于“吃空饷”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将追缴“吃空饷”资金,上缴同级财政;对于占编“吃空饷”单位,将核减相应编制,核减相应预算和经费;对调出机关事业单位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人员要按照政策规定予以纠正。
落实“吃空饷”清理措施。严格督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及时报告清理整治、自查自纠情况,如实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情况登记表》,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责任承诺书》。按照边自查、边整改、边督查的办法,对“吃空饷”问题进行全面精准核查,确保清理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
强化“吃空饷”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对违规单位及人员进行追责。对应当终止人事关系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但未到岗的人员进行清退;对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核销工资关系;对工资和津补贴处理未到位的,按照政策及时处理;对利用职权让亲属或他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凡是做老好好人,敷衍塞责,隐瞒不报,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对单位一把手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