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公安局对2016年度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反馈的15条意见建议,进行逐条责任细化分解,并将责任压实到局直各部门及各县(区)公安局,要求各部门对号入座,切实履行整改职责,提高群众满意度。
反馈的15条意见建议涉及全市公安机关多部门多警种,市公安局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巩固交通秩序整治效果。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重点地段、重点地区交通问题的继续跟进整治措施,改进治安防范模式,加大治安防范力度,广泛动员群众,建立群防群治队伍,巩固整治效果,维护社会安宁。
加大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强化禁毒、禁赌工作、强化场所管控工作、强化侵财型多发性案件防控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对前期专项整治排查掌握的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案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健全完善巡逻防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巡警队伍为主体,相关警种和治安辅助力量共同参与的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全方位、全时空、立体化的社会动态防控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预知、预警和预防,有效提升动态管控能力,有效遏制街头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结合正在开展的“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广泛收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学法、懂法和守法的意识,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