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坚持全面从严治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严格坚持干部选用标准,拓宽干部考察范围,对干部选用工作实行全程记实,切实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强化学习,凝聚从严共识。把《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县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先学一步,积极承担管党治党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县委中心组认真开展集体学习,形成严把选人用人关的共识;县委组织部及时组织全体组工干部开展专题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每次开展干部考察工作前,都组织考察组干部重温《意见》内容,按要求从严从实开展干部选用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认真组织纪检干部学习《意见》精神,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坚持标准,严格选用程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领导班子优化方向、拟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和人选产生范围等进行充分讨论酝酿,多方听取意见,确保动议方案科学合理;对拟提拔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实行先审核、后考察;考察人选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分别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实行考察预告制,落实延伸考察制度,坚持任前考察与经常性考察相结合;认真落实任前公示制度,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抓实拟提拔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
拓宽范围,延伸考察触角。对照《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工作方法。在考察八小时以内的工作圈同时,考察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广泛了解考察对象的日常表现;在现单位考察的同时,适当向前任职单位延伸考察,准确掌握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在向单位的领导、同事了解情况的同时,适当征求干部的服务对象、上级部门和下级单位的意见,多角度了解考察对象的综合表现。
全程记实,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完善干部选用记实档案,如实记录干部选任的全过程。在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对推荐民主测评票、谈话记录、考察材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材料全部实行纸质记录,并要求考察组进行签字,确保每项工作都有具体责任人,强化对失察失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强化监管,实行能上能下。建立干部联动监管机制,强化纪检、信访、审计、法检等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确保干部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建立电话、信访、网络、短信“四位一体”举报体系,规范登记、报告、调查核实、研究研判工作流程,畅通监督渠道,让“带病”干部无处遁形。认真落实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落实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经提醒教育仍未改正的干部及时调整处理。(张光菊、 罗鸿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