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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强化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
发布日期:2017-03-28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永德县纪委监察局把强化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中之重,护航全县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强化领导。成立了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下设专项纪律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多次召开纪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对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做到了组织、人员、措施三到位。

整合力量。注重加强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大会战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督查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和各派出纪工委的职能作用, 积极整合全县督查工作力量,聚焦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监督检查和专项纪律检查。

突出重点。注重结合县委、政府对脱贫攻坚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突出政策落实、职责履行、纪律作风等三个方面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检查,特别是省级出台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机制后,县纪委监察局严格按抽查机制进行抽查,至2017年2月共组织抽查4期,全县10个乡镇纪委对13个贫困村26户贫困户进行了抽查。

严肃追责。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处置,对1起村干部挪用群众建房资金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按“一案双查”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形成了有力震慑,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强化宣传教育。在对省委提出的八要八不要、市委提出的五个不准纪律规定进行重申的基础上,结合上级要求和永德实际提出了六个严禁纪律要求,特别是对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和资金管理多次进行重申,做到提醒教育在前,追责惩处在后。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永德县纪委监察局共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39期次,其中:阶段性专项检查9次、随机暗访4次、驻村人员到位情况定期督查25期、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4期,向市纪委报送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专题报告和抽查情况报告9期,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专项纪律检查情况专报和抽查情况报告16期。(张勇、李桂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