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落实过程中,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着力防止脱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责任落实,用好问责“利器”。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临翔区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组织、事业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影响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在工作中违反各项纪律被点名通报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共对脱贫攻坚工作监管不力的25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约谈3人(次),对不胜任岗位职责、驻村工作季度考核排名后5位的25名干部实行召回管理。
整合督查力量,突出纪律“纠偏”。由区纪委牵头,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扶贫办组成5个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组,制定临翔区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围绕脱贫资金、干部作风、工作落实、工程推进、民房建设、产业发展、贫困户增收等事项进行督查,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实施顺利推进。共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14次,发现存在问题42个,提出处理工作建议42条。
抓实公开监管,确保督促落实“坠底”。为防止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针对“群众真正想知道的不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监管面不广以及公开情况无法有效监管”等问题,由区纪委牵头,通过“互联网+公开”,建立区级电子监管平台、10个乡(镇、街道)建立监管链接平台、102个村(社区)建立公开前台、全区377个村民活动场所设立公开栏,上下联动、横向到边、党政同责,建章立制,实现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及信息公开监管网格化,着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抓住责任主体,落实目标“清单”。 区委、区政府紧紧抓住想干事、敢干事这两个关键,大力弘扬“心中有民,头顶理想,脚踩泥巴,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切实履行和落实好精准脱贫主体责任。根据精准脱贫各级段工作任务和重心,采取向各单位和部门党政“一把手”开具限时督办通知“双联单”的方式,为精准脱贫任务落实提供“目标任务指令”,实现了“履责一单清”。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限期目标达不到,累计开出3次督办“双联单”的单位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实行严厉问责,其目标倒逼责任落实效果明显。截至目前,就民居房建设进度、脱贫攻坚惠民政策落实、产业推进、纪律作风等事项共开具限时督办“双联单”79份。(康家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