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临沧市院召开。市检察院领导、党组成员、专检委委员、各县(区)检察院纪检组长、监察科长及市院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吉军作了重要讲话,客观全面的总结了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并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推动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三是着力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体系,夯实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基础;四是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地,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红代表市检察院党组作了题为《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从严明党的纪律,把管党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规范司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忠诚干净担当,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七个方面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今年的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省院和市院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敢于担当、忠实履职,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为全市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会后,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与各县(区)检察院纪检组长、监察科长进行集体廉政勤政谈话,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