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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得到运用
发布日期:2017-02-23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2016年以来,双江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严明政治纪律排在首位,坚持挺纪在前、纪法分开,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提醒、约谈、诫勉、函询等方式警示教育全县党员干部,营造了良好的廉荣腐耻氛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得到运用。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在作风建设全过程,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宴请等事宜报备制度,谈话提醒22人。抓住重要节点,紧盯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重点问题,派出监督检查组60个,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23个村委会、17个餐馆进行督查。开展“强纪律、守规矩”专项整治,按照“分级负责、逐个提醒”的要求,对5025人进行提醒谈话,签订承诺书6304份,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围绕脱贫攻坚、稳增长、“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派出5个检查组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清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电话费等问题。持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查处曝光私设“小金库”典型问题5起。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3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严明换届纪律,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507份。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和“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共梳理出问题21个,完成整改13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5项。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认真贯彻落实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把“四种形态”要求具体化。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着力规范用好第一种形态,创新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7人,采取红红脸、出出汗的方式处置217人次,给予党政纪和组织处理16人,党纪重处分11人。坚持廉政审查制度,审查单位256次、领导干部1523人次。坚持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236名提拔、轮岗、改任的科级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邱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