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纪委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中,把压力传导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厘清责任,通过健全制度、选配人员、平台支撑、严格执纪四个保障,全面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切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制度保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试行)》,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压力传导至乡(镇、场)以及村(社区)。推进农村基层村务公开工作,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全县93个村(社区)、916个村小组全部实行“三资”委托代理,93个村(社区)均建立了村民理财小组,保障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管理权。
人员保障。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343名,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村干部工作职责》和《沧源佤族自治县村干部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委员的职责,并对村级财务进行了全面清理。
平台保障。将全县34个部门、11个乡(镇、场)的27项3亿元民生资金纳入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平台实时监控,对平台运行情况进行通报。畅通群众渠道“五级联动”,共通过“五级联动”机制办理群众诉求3048件,办结3046件,办结率99.9%,群众满意率99.8%。
执纪保障。做好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严肃查处基层和农村党员干部强占掠夺、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以及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违纪行为,2016年共查处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违纪资金予以追缴。(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