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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集体“三资”监管措施精准到位
发布日期:2017-02-07 07:30:00    信息来源:耿马县纪委

为促进全县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有效监督管理集体“三资”,耿马县纪委按照《临沧市纪委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管理办法》,细化任务、职责到人,把“平台”工作做细做实,把监督措施做精准做到位。截至目前,耿马县92个村(社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数据上传和实地公开,涉及1098个村(居)民小组,公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资金29846.08 万元,107794人,集体资金1087万元,实现村(社区)全覆盖,使全县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实现“四个更加”。

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通过建成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使业务处置程序更加规范,监督措施更加健全,使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民主监督更加完善。平台建成后,通过集体“三资”及重大村务事项全方位、多渠道公开,让农民群众能更方便快捷地了解财务收支、扶贫攻坚政策落实、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现状及处置等情况,从而将重大村务事项有效置于广大农民群众监督之下。

源头监督更加到位。平台建设从技术上保证了对村级落实扶贫攻坚政策和集体“三资”管理的有效监控,县纪委监察局、各乡镇通过监管平台不仅能及时掌握各村委的财务情况,还能对村级大额开支、资产资源处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实时监控,将集体“三资”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管”,确保村级行为程序合规、手续齐全、民主监督到位。

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通过实施平台建设,增强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农村基层干部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和农村基层干部互相不信任的问题,给农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密切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民请诉求渠道更加通畅,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潘罕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