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纪委用滴水穿石、锲而不舍的精神,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规避组织监督、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等进行深挖细查,严查严办。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执纪监督。制定《凤庆县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加强和规范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通过每月必查、逢节必查“两个必查”,2016以来,先后抽派19个明察暗访工作组深入乡镇和县级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及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巡查工作,抽派五个巡查组对全县74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单位开展巡查工作,重点督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及责任书签订情况,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及纠正“四风”等情况。
紧盯党员干部重大事项开展执纪监督。严格执行《凤庆县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纪律暂行规定》,倡导节约俭朴,杜绝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按《凤庆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宴请报告表》如实填报宴请时间、宴请地点、参加人员范围及数量、宴请桌数等内容。按干管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对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进行核查,核查情况由核查人员签字背书后,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2016以来,全县共报备婚庆事宜40人次,其中:婚庆事宜30人次,丧葬事宜10人次,廉政提醒谈话30人次,事中核实30人次。
紧盯专项整治开展执纪监督。制定下发了《凤庆县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牵头领导、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工作时限、整治措施等。组织我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不收送“红包”和“乔迁不宴请不收送礼品礼金、不参与乔迁宴请”的承诺书,全县80个部门及乡镇、896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做出书面承诺。制定了《凤庆县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照整治范围、整错措施及时限要求,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按要求严格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对18名“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党政纪处分。
紧盯政风行风开展执纪监督。对96个部门进行民主评议,发出民主评议表2000份,收回民主评议表1965份,收集到33个单位意见建议共计96条。对排名末位的5个部门进行了约谈。(刘宏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