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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推进“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发布日期:2017-01-25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日报

2016年,凤庆县抓好思想建党、制度建党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党员廉洁自律、政治生活的规范,用严明的纪律引领党员、要求党员、管理党员,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从中获得感。

实实在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县委党校组织对县级部门党员干部和13个乡(镇)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各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等基层一线干部进行大规模轮训。由县领导到挂钩联系乡(镇)、分管单位和部门讲专题党课,组建“云岭先锋党员志愿服务队”,前移关口、下移重心到生产生活一线,在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建立“大课堂”现身讲课。利用“农村家庭党校”的“党建活动日”“党建交流周”等,由老党员或年轻党员轮流进行讲党课。探索使用网络、QQ、微信和易信交流群上微党课。

从严从实抓好干部监督管理。严把“如实填报”和“深入核查”关,认真做好乡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加大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力度,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外出动态,对领导干部外出工作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突出用人监督,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宴请报告”报备制度。采取“一对一谈”的方式,全面开展科级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开展经常性提醒告诫。发挥信访、网络、短信和“12380”举报电话“四位一体”的举报受理体系作用,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

严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盯紧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县排查关键岗位1243个,制定风险防范措施3459条。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由一把手负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整改。制定《凤庆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办法》《凤庆县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凤庆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查处滥发津贴补贴、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10人,问责2人。制定《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21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对11名党员干部启动问责;对47名领导干部进行党政纪处分。

对农村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乡(镇)通过制定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法案、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细则,深入开展党员摸底调查,建立党员动态信息管理台账;党委定期派人指导督促,跟踪问效,党总支牵头抓,支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党员积分标准和程序,实事求是评定党员积分。同时,把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等次评定、评先评优、党员户挂牌评星、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主要依据等,激励党员在引领发展、服务惠民中作表率、当先锋,真正让党员队伍管理走上了规范轨道。

开展巡察解决好一线问题。组建以县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5个县委巡察组,对部门、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责任等情况进行巡察巡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既及时发现问题,又推动解决问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做到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双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