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作为临沧市第一批脱贫摘帽县,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即将迎来国家和省级验收,为确保克期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云县纪委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近期出台了“七个倒查”追责问责制度,不断压实脱贫攻坚纪律责任。
聚焦中心,压实责任。云县纪委出台的“七个倒查”追责问责制度,通过查挂钩乡(镇)处级领导的责任、查包村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查帮户干部的责任、查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的责任、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的责任、查具体业务人员的责任、查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的责任,对发生影响脱贫摘帽问题的乡(镇)、贫困村,所涉县直部门干部、乡(镇)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做到压实责任全覆盖。
精准执纪,严格问责。云县纪委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为依据,以信访举报督办工作为抓手,发挥震慑作用,促使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以严肃问责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推动基层作风建设走上“严实硬。”按照“七个倒查”追责问责制度规定,对影响全县脱贫摘帽工作成效考核的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在国家和省级检查验收中对发生影响脱贫摘帽问题,属县管干部的一律先给予就地免职再按照相关组织措施和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属省、市直属部门和省、市派出的干部,向上级部门和派出单位通报相关情况,切实把责任追究工作做实做准。
云县纪委结合实际,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