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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巡察工作开展
发布日期:2016-12-12 07:30:00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

近期,为全面推动巡察工作向县乡延伸,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视巡察工作一体化格局,双江县从组织、人员、制度、服务四个方面强化对巡察工作的基础保障。

组织保障。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县委巡察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负责县委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责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职责。组建5个巡察组,每个巡察组设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实行巡察组组长、巡察对象、巡察组与巡察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

人员保障。从纪检、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和相关行业单位选取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熟悉党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28名干部组成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补充。

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制度;省市县党委巡视巡察工作联动制度;巡察全覆盖制度;执纪执法监督机关和部门在巡察进驻前提供有价值信息制度;巡察工作报告、意见反馈、问题线索移交制度;同级纪委、组织部运用巡察成果制度;巡察干部选配任用、调整交流、管理监督制度等7项机制,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服务保障。县委政府为巡察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公务用车、工作经费等必要条件,被巡察单位(部门)在巡察期间指定1名领导和必要的人员负责巡察联络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巡察工作按时按质顺利开展。(王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