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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巡察利剑出鞘
发布日期:2016-12-12 07:30:00    信息来源:凤庆县纪委

近日,凤庆县按照《中共凤庆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组建了5个县委巡察组。目前,两个巡察组已深入1个乡镇、1个县直部门开展巡察。此次巡察明确了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巡察方式、巡察工作机制。

巡察对象包括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直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内容主要是巡察对象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以及县委要求了解的其它问题。

巡察工作开展前,在县级主要媒体和凤庆纪检监察网上发布了公告,公开了巡察组的联系信箱、接访地点、联系电话、工作时间。同时,明确党委抓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领导小组组长是巡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巡察监督的直接责任人,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整改责任不力,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整改问题敷衍了事等,严肃追究责任。 (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