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耿马自治县狠抓“小金库”问题整治,签订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144份,对审计移送、专项检查发现和信访举报“小金库”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执纪问责工作,共立案审查5件6人,对4名党员干部按程序先予以免职,后依纪依规追究其党政纪责任。
签订一份承诺书。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与县直各部门签订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144份。承诺严格遵守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执行统一的津补贴政策,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主动接受纪检机关的检查。
组织一次全面自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农场、华侨管理区和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对2013年以来的“小金库”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实梳理汇总存在的问题,共144个单位部门自检自查后形成书面上报纪委。
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在各乡镇、农场、华侨管理区、县直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纪委牵头,抽调县财政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四个检查组,深入6个乡(镇)12个县直部门,通过现金盘点、核对账目、账户审查、抽查项目等方式开展“小金库”专项纪律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1件1人,现场纠正财务不规范问题11个。
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在全县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加强对“小金库”的危害的宣传教育,实行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例采取在耿马手机报、文件等形式公开曝光,形成持续震慑,发挥警示教育效应。
查处一批违纪人员。严格执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审计移送、专项检查发现和信访举报“小金库”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执纪问责工作,共立案审查5件6人。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建议相关部门对4名党员干部按程序先予以免职,后依纪依规追究其党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