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耿马自治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耿马自治县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记实工作制度》。
记实工作制度实施对象分为县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和纪委领导班子四类。内容包括:县管领导班子履行组织领导、选拔任用干部、维护群众利益、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洁从政等情况;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领导责任、教育管理监督、组织推动和廉洁从政等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职责、教育监督管理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纪委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党内监督和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记实工作制度以年度为单位,具体以记实表的形式落实。记实表由县纪委统一设计制作,分年度实施。县管领导班子和纪委领导班子记实表由班子指定专人进行记录,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记实表由本人亲笔填写,年底由所在单位统一立卷归档留存备查,留存时间不少于3年,县纪委对记实工作年中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年末进行检查验收。
通过实施记实工作制度,实行全过程记载的手段,强化痕迹管理,强化指导和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落实。(刘龙云 字文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