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1至10月份,对58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狠抓综合防治。该县明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强化监督职责,监督关口前移,监督事项具体化。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划定红线、标出禁区,列出问题清单,由一把手负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整改;围绕脱贫攻坚、五网建设等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工作落实;加大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问题督办力度,重点查办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等问题;全面开展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情况,切实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坚决挺纪在前,责任追究零容忍。公开举报电话,拓宽监督渠道,狠抓纪律审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教育人、挽救人作为执纪审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严明纪律,又要团结同志。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苗头性的问题,运用信访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帮助;对违纪违规事实严肃追责,决不姑息。今年1至10月,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21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对11名党员干部启动问责;对47名领导干部进行党政纪处分。其中: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和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轻处分31人;给予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等重处分16人。(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