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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常态化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2016-12-05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根据《临沧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水平。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认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作用。临沧市深入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本着“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原则,全面、准确查找廉政风险,针对不同岗位存在的潜在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根据党员和干部在工作、生活中产生的腐败性倾向,及时进行预警,加强动态跟踪管理,纠正不当行为,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着力建成一套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科学管理机制,着力规范权力运行。

抓住重点、把握关键,进一步夯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环节。按照“谁有风险谁防,谁是领导谁控”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摸清权力底数、排查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开展个人廉政承诺,认真做好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据统计,2016年全市654个单位和部门共明确职权7802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3418个;确定内部风险机构4583个,查找部门风险点9271个,制定部门风险防控措施12854条;查找个人风险岗位15702个,查找个人风险点23529个,制定个人风险防控措施30348条。

注重结合、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的动态跟踪管理。临沧市坚持查是基础、防是中心、控是关键的基本原则,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党风廉洁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常抓不懈。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教育、监督、惩处的职能作用,着力加强廉政风险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理,让广大干部充分认清自身履职过程中的“高压线”,确保干部安全、政治清明。(杜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