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基层反腐“探照灯”作用,耿马自治县纪委多措并举,加强巡察干部培训,严格巡察程序,严明纪律要求,致力把“尖兵”锻造为“铁打的人”,确保县委巡察“首战告捷”。
强化巡察培训。11月18日,召开首轮巡察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组织参加巡察的10名巡察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耿马自治县2016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中共耿马自治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并结合相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培训。
明确巡察任务。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发现在遵守廉洁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四个方面的问题,紧盯“三大问题”和“六大纪律”执行情况,深入发现和揭露损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真正落地生根。
严格巡察程序。按照制定方案、巡察通知、开展巡察、反馈整改、移送交办、开展“回头看”、工作报告、结果公开8个步骤,通过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测评、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巡察,对巡察对象党的建设、党风廉洁建设、资金管理、信访举报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了解调查,摸清存在问题的原因、性质和程度,及时总结汇报巡察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严肃巡察纪律。巡察干部坚决按照党内法规和巡察工作制度办事,严守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把好人情关、亲情关、友情关,不得参加与巡察无关的活动,不得提出与巡察工作无关的要求,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向被巡察乡(镇)交纳相应的伙食费,绝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馈赠,切实当好遵守纪律的标杆和严于律己的表率,做到干净巡察。
严抓巡察整改。坚持边巡察、边整改,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挂号”、“销号”,做到巡察前的即知即改,巡察中的边察边改,巡察后的全面整改。注重巡察整改回访,对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情况再了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持续形成震慑,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
据悉,11月24日和25日,耿马县两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巡察对象单位,具体开展今年首轮巡察工作。(刘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