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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纪委用“实地”监督检查的方式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工作
发布日期:2016-11-25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耿马县纪委本着“掌握实际情况、推动工作落实”的基本原则,注重实地监督检查,以发现问题、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堵塞问题为遵循,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工作。

耿马县纪委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先后对脱贫攻坚、稳增长、生态文明建设、“五网”建设、惠民资金落实、“小金库”问题整治等开展专项纪律检查26场次,发现问题51个、提出整改建议6项、整改措施57条、发出整改通知书16份,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确保件件落实。对重要窗口服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跟踪了解群众对整改落实的满意度情况,切实把问题解决在一线。

11月18日至20日,对全县县处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到村指导情况,驻村工作队员、挂钩联系工作人员的入村帮扶情况,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工作状态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共对孟定镇、勐永镇、勐撒镇、大兴乡、勐简乡和贺派乡6个乡镇的18个行政村进行实地核查,共发现4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给予提醒和要求整改。

自11月18日开始运用脱贫攻坚信息平台资料以来,采取实地了解、明察暗访、电话抽查、随机提问、临时汇报等方式,对领导干部驻村入户情况、工作队员作风、村“两委”履职、乡(镇)党委协调指挥、部门职工深入农户宣传政策等涉及脱贫攻坚的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工作纪律松懈、甚至脱岗缺位或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肃查处问责,确保2016年脱贫攻坚倒计时40天“冲刺”,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通过主动的融入监督检查,真正把重点放在相关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否“合拍”、扶贫项目建设是否“合规”、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是否“合理”、扶贫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满足群众期盼是否“合意”五个方面,通过用纪律的尺子为衡量标准,检查和发现责任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这五个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及时纠正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做到检查不走样、处理不越线。(刘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