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采取“四强”举措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构建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深入开展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严守党的纪律底线。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坚持上级党委参加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建督察组每季度到各部门进行督察落实,确保学习教育见实效。
强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在基层的贯彻落实。以优良的党风带动良好的政风、民风和社风,确保基层更加风清气正。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重点解决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基层作风顽疾。运用互联网、客户端、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强化监督考核职能。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并行以及同级之间互相监督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的考察和考核力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上级决议、执政为民、作风建设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全面准确的评价干部,并把干部各方面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
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主体责任,对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及时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