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镇康县纪委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安排落实、宣传教育、自查自纠、专项督查4个方面,高位推动“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
高度重视,安排落实到位。镇康县纪委高度重视,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镇纪发〔2016〕38号),进一步明确了落实整治工作责任、整治工作的步骤、严明了相关纪律要求,为进一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注重宣传,提高认识到位。充分利用《镇康纪检监察网》、《镇康手机报》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及“小金库”的危害,让人人参与整治工作中,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到位。全县七个乡(镇)、65个县直部门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以及省、市关于整治“小金库”有关工作要求,通过翻阅会计台账等方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向纪委监察局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对自纠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严格整治,专项督查到位。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检室、县纪委派出纪工委抽调6名工作人员成立2个镇康县“小金库”问题整治督查组对凤尾镇、勐堆乡、军赛乡、县公安局、县红十字会等11个部门通过实地查看账目、审阅文档资料的方式对 “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确保了“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不走过场。(镇康县纪委余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