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临沧市纪委、市监察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权力运行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监督防范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推动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政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等要求、同时督促,认真组织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亲自主持制定、审定防控措施,并在积极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方面做好表率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工作。
细化工作内容。明确目标、细化责任,从“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查找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明确防控责任、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拓展防控方式、强化科技防控、建立健全预警纠错机制、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11个方面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目前,全市673个单位共清理职权14284个,查找部门风险点6770个,梳理廉政风险岗位14858个,通过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强化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狠抓责任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有风险谁防,谁是领导谁控”的要求,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并将防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未开展防控工作或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防控责任,致使本地本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对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实施问责。
强化监督检查。把推行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励、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把政府专门机关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拓展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建立健全监督联动机制,增强监督整体合力。(杜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