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结合工作实际,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沧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贯彻创新发展理念。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明晰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减少了职能交叉,切实增强监督执纪力度,更好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创新中迸发活力,主动适应形势、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贯彻协调发展理念。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坚持抓大不放小,采取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人员,在给予纪律处分的同时进行组织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查处一案、教育一片。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更要风清气正,紧盯重要岗位、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充分运用约谈、诫勉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做到关口前移;坚持“零容忍”执纪理念,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把即将踩到纪律底线的党员干部拉回正轨,全力治“病树”。
贯彻开放发展理念。秉持开放、透明的态度,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任务宣传,及时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消息,引导党员干部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形势,坚定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坚持内外力并重、多领域合作、全方位开放,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的反腐倡廉经验垒。
贯彻共享发展理念。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让全党全社会都能看得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聚集脱贫攻坚工作,为落实精准帮扶措施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确保2020年前实现户越线、村脱贫、县摘帽目标,让全县人民携手迈进全面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