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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四种意识抓实县委常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6-07-08 07:30:00    信息来源:耿马县纪委

近日,耿马县纪委召开县委常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解协调推进会,十一个牵头单位就县委细化的2016年度常委领导班子八方面45项具体工作任务认真分析责任清单,对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具体化和常态化进行了深入探讨,努力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各部门必须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责任落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政治意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班子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勇于担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以实际行动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和班子主要负责人一定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之责、份内之事,坚定不移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强化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推动下级党组织落实主责、要责,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全县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具体抓、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直接抓的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