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耿马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2015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联系的纪工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谈话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并对约谈单位提出抓好整改落实“十个要”:
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营造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的浓厚氛围;
要为本单位干部职工上一次廉政专题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抓苗头、守小节,抓班子、带队伍;
要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寻找对策措施;
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狠抓整改落实;
要针对考核中发现及民主生活会中查找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要针对薄弱环节,修改完善建立一批制度规定;
要运用“四种形态”,层层约谈,传导压力;
要做好自检自查,及时查缺补漏,全面推进整改;
要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复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上报县委;
要严格执行规定,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责任单位,取消本单位参与2015年度其他工作考核的评先评优资格,取消班子及班子成员2015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