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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三项重点工作”倒逼乡镇纪委加快“三转”回归主业
发布日期:2016-05-13 07:30:00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

“5月3日,笼查村、忙兑村挂钩单位及驻村工作队员均在岗,忙兑村杨梅树岭岗移民安置点新增建房开工2户,与上报数一致。5月4月,税房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4号已公布,经入户了解,驻村换届指导组和村选举委员已按要求深入各村民小组开展村委会候选人推荐工作。5月5日,到麻栎寨村对群众反映的火石山自然村党员罗某某的信访线索进行核查……”这是永德县大山乡纪委书记姚继承同志工作日记本里的内容,再翻开看看,一大半本满满都是这样的“纪言纪语”。其实,如今在该县10个乡镇,不论你翻开哪位乡(镇)纪委书记的笔记本,上面差不多都这是样的内容,而这也是反映该县推进“三转”向乡镇延伸的一个侧面。

今年初,该县纪委在全会报告中提出,要在巩固好县级“三转”的基础上,着力将“三转”向乡镇推进。全会后,县纪委常委班子经过反复研究,决定以纪律审查、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纪律检查和严明换届纪律督查作为突破口,通过抓实这“三项重点工作”,倒逼乡(镇)纪委强化主业,加快“三转”。

把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作为推进乡(镇)纪委转职能的重要载体。4月初,县纪委召开全县纪律审查工作会,对今年各乡(镇)的纪律审查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要求:“2015年没有自办案件的乡镇,今年必须至少有1件自办案件,否则,乡(镇)纪委书记必须轮岗。2015年有自办案件的乡镇,如果今年没有,取消今年一切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资格。对乡(镇)纪委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县纪委将启动问责程序,追究责任”。会上,各乡(镇)纪委对做好今年纪检审查工作进行表态发言,县纪委书记对2015年没有自办案件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工作约谈。

为切实提高乡(镇)纪委的办案水平和质量,县纪委制定出台了《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规程》,对乡(镇)纪委受理违纪问题线索、开展初步核实、进行立案调查到移送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权限进行了详细的流程规定,并分别组织开展了纪检、案审、信访三个专题的纪律审查工作业务培训。目前,全县10个乡(镇)中有4个乡镇共有立案案件5件,永康镇纪委也实现了十八大以来自办案件“零”的破。

把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纪律检查作为推进乡(镇)纪委转方式的重要契机。年初,县纪委把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纪律检查工作的重点,用“铁”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3月中旬,该县纪委负责人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启动会上强调指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重点、难点都在乡镇、在农村,各乡(镇)纪委务必要担好责任、精准履职,把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纪律检查作为回归主业的重要契机。”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纪委成立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永德县扶贫开发攻坚战工作责任落实纪律检查工作方案》《永德县监察局关于印发永德县开展2016年脱贫攻坚及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永德县纪委关于对实施“431”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对乡(镇)纪委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的内容对象,方式方法、具体措施进行细化明确,详细列出24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得违反的情形。截止5月10日,各乡(镇)纪委已组织开展检查3次,县纪委已将相关情况形成《永德县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情况专报》2期上报县委、政府。

把严明换届纪律督查作为推进乡(镇)纪委转作风的重要手段。换届工作启动后,县纪委及时将中央、省、市、县下发的关于换届工作的相关文件及领导讲话收集汇编成册,分发至各乡(镇)纪委,要求乡(镇)纪委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带头掌握换届的每一个环节和流程,熟知各项纪律规定。同时,县纪委书记分别深入各乡镇走访调研,与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严肃的谈心谈话、提醒、告诫、督促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带头贯彻落实“九严禁”要求,率先接受监督,带头弘扬正气,争做引领全县换届风气的“风向标”。

下发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各乡(镇)纪委对本乡镇的换届纪律实行“总承包”。换届工作启动后,各乡(镇)纪委对本乡镇村(社区)“两委”干部推荐考察各个环节中进行全程监督,并牵头组织对辖区内各村集体“三资”进行清理核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公布结果。换届选举期间,牵头组织本乡镇的换届风气监督员队伍,在辖区内开展全天候巡回督查,对重点村、难点村、重点人时时关注,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5起。

“今年,县纪委给我们安排了‘三项重点工作’后,我再也没有时间去管别的事了”。一名乡纪委书记说:“通过抓这‘三项重点工作’,我们乡纪委的权威树起来了,我自身的履职能力提高了,书记、乡长对我的工作也十分支持,我现在是实实在在‘三转’了。” (杨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