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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强化脱贫攻坚专项监督
发布日期:2016-03-09 07:30:00    信息来源:凤庆县纪委

近日,凤庆县纪委制定下发了《凤庆县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暂行办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创新监督方式。教育引导干部懂政策、守规矩,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多做扯袖子咬耳朵工作,充分利用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明查暗访、函询等方式进行经常性检查和抽查。

明确监督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对扶贫规划执行、项目推进、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三级联动监督检查机制。发挥好部门和乡镇党组织、纪检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实施重点监管。

加强资金监管。将扶贫工作政策法规、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纳入互联网“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监管,鼓励人民群众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建立监督台账。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摆上监督台账,对发现的问题敦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整改。

严格检查考核。将脱贫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乡镇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台账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和季度巡查,视其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严肃责任追究。用好“四种形态”,综合运用约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问责、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行为予以追责;对在规定时限未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等对单位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予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