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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强化压力传导,不断夯实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6-01-29 07:30:00    信息来源:临翔区纪委

构建机制,明确责任。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和要求,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延伸落实。制定出台临翔区《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方案》《2015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区委常委领导班子2015 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按照分级负责、分口负责、分项负责,明确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2015年,区委常委会议3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2次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区委理论中心组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8次。区委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68件(次);亲自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次。

督促检查,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检查,量化标准,统一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对20个优秀单位和59个合格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7个“基本合格”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组织约谈、责令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被立案查处、被问责、职责范围内存在问题、考核年度内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中排名末三位的8个单位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3名科级领导干部因试用期存在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取消其试用资格;对7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