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通过“四个到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成效明显。
宣传教育到位。该县通过张贴宣传标语、节假日期间发手机短信、制作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节假日期间,发送手机廉政短信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进行经常性提醒,年内共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2次9600余条。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于律己。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讲党课和纪委领导讲党课制度,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今年来共讲授廉政党课80场次。充分发挥电视传媒的传播优势,以党委书记谈主体责任、纪委书记谈监督责任等为题材在电视台播出《党风廉政》专栏节目5期。强化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宣讲进基层活动,年内共深入乡镇开展廉政宣讲13场次。集中对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力、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提醒谈话,签订廉政承若书。
责任落实到位。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县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县委与79个责任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15个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县委常委会7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下发了《中共凤庆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监督责任和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专题报告、责任追究报告、工作责任、监督检查等制度。实行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制度,在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要求16名党政主要领导述廉接受廉政测评。坚持廉政审核和廉政谈话制度,年内共对拟提拔任用的59名干部及拟评先推优的262个集体、2650人进行廉政审查;对新提拔任用的91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
监督检查到位。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八项规定情况、执纪情况、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抓节点抽派明察暗访工作组深入到各乡镇部门、餐厅、超市、娱乐场所等,强化对落实八项规定情况和反“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是否存在公款吃喝、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公车私用、公款送礼、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年内共对13个单位发出《函询通知书》,责令12个部门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时,聘请特邀监督员参与日常监督。狠刹大操大办之风,出台《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明确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宴请事宜必须事前报备、事后报告、事中突击抽查,今年共报备37人次,纪检监察机关随机抽查11次,对乔迁违规宴请的5名党员人员进行党政纪处分,并没收违规礼金。
责任追究到位。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精神,加强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强化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公开举报方式,推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谈话函询类线索的办理工作,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在纪律审查中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一案三报告、一案双查、月分析、季排查、定期接访下访、案件线索排查、纪委常委包案、案件查办责任制等制度,提高案件查办率。出台《凤庆县乡镇纪委(监察室)查办案件暂行办法》,不断加大基层案件查办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在查办违纪违规案件时,既查当事人的违纪违规问题,又查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并以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问责,2015年,该县共查办党政纪案件38件43人,在党政纪案件查办过程中,同时对5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启动问责。并通过纪检监察网、政务网等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目的。(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