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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发布日期:2015-11-04 07:30:00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

今年以来,镇康县纪委立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采取“三抓三防”措施,切实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

抓主业归位,防职责不专。将履行职责的范围归位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上来,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将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53个调整为13个。把纪律审查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第一主业”抓紧抓好,实行全员办案,人员配置向办案工作倾斜,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今年上半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2件,立案查处各类案件9件,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9人,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形成了震慑和警示,收到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抓方式方法,防效果不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实现“过程参与”向“执纪监督”转变,避免即担“运动员”,又担“裁判员”的问题。把切入点从牵头、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上来。重视运用信访举报、线索排查、信访督查等措施和手段来增强监督实效。围绕县政府确定的2015年21个重大项目、66项重点工作,开展跟踪问效督查工作,对“3.01”地震恢复重建工作中党员干部履职及纪律作风情况、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灾后恢复重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开展督查7次,提出督查意见6条。

抓队伍建设,防自身不硬。主要领导参加了2期由省委、市委举办的学习培训班,1名科级干部参加了省纪委监察厅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县纪委干部参加县级各类培训120人次。全面推行全员办案机制,抽调机关7名干部参加县检察院办案。通过以案代训的形式、多渠道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积极协同组织部门认真做好乡(镇)纪委书记选拔交流工作。1名乡(镇)纪委书记交流到县级部门任职,2名县级部门干部被提拔和平级交流到乡镇任纪委书记。选派1名干部任新农村指导员。通过多渠道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内和系统外交流,激发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镇康县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