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职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至8月,处置问题线索77件;立案审查39件,党政纪处分40人。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盯紧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程,强化“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做到谈话提醒常态化、履责约谈常态化、问责通报常态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纠正、早处置。1至8月,开展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47人(次),问责31人次。
按照《凤庆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凤庆县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凤庆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等制度,强化执纪执法部门间的线索移送、情况通报、协调配合;严格“调查事实、锁定证据、准确定性、恰当处理、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处分执行、规范管理”方面的要求,抓实案件审理工作,推动法纪贯通、法法衔接。
与此同时,采取明察暗访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问题,严查严处违纪违法问题。
此外,纪检监察干部主动作为,利用开门接访、一线下访、定期回访,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对重大问题线索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线索“零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