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灵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在用早、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1至7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56人次,占全部处理人数的52.8%。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眼于党员干部在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以谈话函询方式及时“咬耳、扯袖”,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注重谈话函询的频次和质量,确保谈话函询谈到“点”上、戳到“痛”处,防止出现“一谈了之”。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节前发布作风建设通知、发送廉政短信,重申纪律要求,划出纪律“红线”,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此外,还通过强化学习、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任前廉政谈话提醒等方式方法,勤打廉政“预防针”,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法纪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深处筑牢廉洁理念,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