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作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所管辖的行业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存在工作监督落实不够、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负有工作失察责任……”这是近日凤庆县纪委、监委向某一责任部门发出的《纪律检查建议书》。
“在环保问题线索初核中,发现你乡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特提出以下监察建议:要加大对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落实和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范围内非煤矿山的监管……”这是凤庆县纪委监委对环保问题线索向某一乡镇发出的《监察建议书》。
今年以来,凤庆县纪委、监委在对有关监督对象进行问责处置的同时,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让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切实找到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找准改进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推动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8份,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25项。
“建议书发出后,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召开党组会或行政班子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等,自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或者监察建议书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整改情况。”凤庆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说。
“在发出建议书以前,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潜在的漏洞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并通过表面现象挖掘深层次的原因,确保提出的问题准确、切中要害,发出的建议有的放矢、一针见血,倒逼相关单位建章立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凤庆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此外,凤庆纪委监委积极建立跟踪督促机制,对建议单位整改情况跟踪监督,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监督精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