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康县纪委、监委持续保持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全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件21人。
完善案件查办制度。出台《中共镇康县纪委书记 镇康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试行)》《中共镇康县纪委常委会 镇康县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确保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案件查办工作层层抓落实,件件有回音;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多部门紧密配合,重拳出击,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拓宽线索举报渠道。畅通信、访、网、电、新媒体“五位一体”信访举报主渠道,认真梳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区分轻重缓急,为初核做好充分准备;围绕县委当前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主动下沉一线,倾听民声,做到不漏对象、不漏线索、不漏问题。
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狠抓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法纪意识,严格按照审理程序,强化监督制约,严把审查调查质量关,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等,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切实做到“查处一案、剖析一案、教育一片、整治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