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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今年上半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2人
发布日期:2018-07-01 07:30:00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今年上半年,云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严管厚爱、防微杜渐,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2人次,同比增长110%,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8人占43%,第二种形态21人占50%,第三种形态3人占7%。

强化学习培训,补齐能力短板。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周五例会学习制度、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宪法法律法规,补齐执纪执法短板,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印制《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制度》资料汇编,发至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手中。通过学习培训,切实达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真正实现“1+1>2”的效果。

及时提醒谈话,突出严管厚爱。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贯穿于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全过程,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执纪审理等具体工作入手,抓细抓实每一个环节,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注重小枝小节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免疫力”,防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小错误发展成大祸害,好干部蜕变成阶下囚,切实做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和厚爱。

狠抓监督执纪,强化震慑作用。持续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对惠农补贴、征迁补偿等领域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党员干部坚持“零容忍”。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做到有案必查、严查快处。做好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通过以审理谈话、宣布处分决定、回访教育座谈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实将以案明纪、以案释纪、以案肃纪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1至6月共立案审查18件2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3人,村组干部等其他人员14人。(段文艳  熊玉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