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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08人
发布日期:2018-05-22 07:30:00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临沧市纪委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08人,占全部处置人数的58%,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成为常态。    

抓早抓小,强化日常预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群、QQ群、手机廉政短信、宣传栏等阵地,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在全范围内举办党风廉政专题讲座,各级党委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学习、教育、警示、培训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准则》“高线,守住《条例》底线

动辄则咎,防止小过变大错。在执行“四种形态”中,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着眼于党员干部在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以谈话函询方式及时“咬耳、扯袖”,避免“小苍蝇”养成“大老虎”,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持续发力,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正确运用“第一种形态”,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力争谈话函询谈到“点”上、戳到“痛”处,继续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勤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在全市范围内释放出“严管就是厚爱”的强烈信号,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