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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纪委监委亮出治理“微腐败”成绩单
发布日期:2018-05-04 07:30:00    信息来源:凤庆纪委监委

“2016年以来凤庆处置基层违纪违法案件76件,查处‘微腐败’案件 36件44人,均是村组干部,其中涉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20件2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6件44人,移送司法机关7件7人。”近日,凤庆纪委监察委在开展治理基层“微腐败”调研时亮出成绩单。凤庆县创新思维,主动作为,通过系列举措抓实抓细“微腐败”治理工作,推动基层“微腐败”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畅通渠道,明确重点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将电话通过凤庆电视台、凤庆纪检监察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让干部群众广泛知晓。运用好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电话、凤庆纪检监察网内的“投诉举报平台”和政府网上信访系统开设的县纪委监察委窗口,通过构建“来信、来访、网络、电话”四位一体信访平台,构建方便、快捷的群众信访渠道。制定并印发《凤庆县党员干部监督谈话办法》、《领导班子成员包案督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办法》,严格实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将每月15日定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来访群众日。县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平台督查和不定期现场抽查等方式,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镇村两级和相关部门抓好群众诉求受理、办理工作,并适时进行通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2016年以来,共接收群众信访举报246件,领导班子接访群众15批次。

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拳整治基层“微腐败”专项行动,制订了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农村“三资”管理领域违纪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八类问题。紧盯权力集中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紧盯项目审批、执法监督、扶贫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对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集中进行清理,强力正风肃纪,使不敢腐的成果得到巩固,不想腐的堤坝有效构筑,崇廉倡廉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

亮剑扶贫,重拳出击

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巡查工作方案》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市委督查巡查组每月反馈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先后抽派84个检查组开展17批次专项纪律检查。对13个乡镇4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86名驻村工作队员,67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1个乡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现象,加大对扶贫领域责任部门、乡镇和村“两委”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扶贫、惠农、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以及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发展亲属入党问题。2016年以来,立案查处扶贫领域“微腐败”案件14件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对扶贫领域执纪监督问责典型案件定期通报曝光。

坚持导向,强化抓手

紧紧围绕“服务对象关切点、干部群众关注点、工作持续改进点、违纪问题易发点”等重点,积极开展问作风、问诉求、问症结、问线索“四问”工作,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听取和征询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梳理排查“微腐败”的现实表现和具体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准找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把专项治理和巡察工作结合起来,把专项治理“微腐败”纳入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把专项治理和制度执行结合起来,建立发现问题、查处问题与源头预防联动机制。把专项治理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狠抓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开展交心谈心、约谈诫勉。

阳光作业,正风肃纪

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务、政务、村务等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抓好民生资金电子监察平台和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压实基层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持续用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把基层“微腐败”问题置于阳光之下,让“微腐败”人员无处藏身。一方面,建立通报机制,指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例,曝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让全县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深入反思剖析,时刻警醒自己,持续形成震慑。2016年以来共通报曝光“微腐败”典型案例7起,震慑效果明显。另一方面,敢于将“手电筒”照向自己,刀刃向内,不偏私、不护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作为或违纪,同样要被审查、被通报、被曝光。(史艳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