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耿马县把扫黑除恶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监督执纪重要环节,严肃查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尽责、不落实、不担当等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明确各级工作职责。明确县纪委县监委、巡察机构、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派驻机构工作职责,集中力量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搁置未办的问题。定期不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开展分析研判,作出决策安排,及时指挥调度,加强督促指导;并开展以发现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为重点的巡察,及时发现核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重点查处三个方面问题。盯紧边境乡(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商贸集市、娱乐服务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以铁面执纪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用好十五项措施。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三年的重点工作,采取建立联络员制度、开展线索“大起底”、直查严处、及时通报曝光等十五项措施,压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责任;并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形成扫黑除恶的合力。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风不实、执行落实不力,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刘龙云 杨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