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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正确运用“四种形态” 21名党员领导干部作检讨
发布日期:2018-04-17 07:30:00    信息来源:沧源县纪委

今年以来,沧源县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责成履职不力的21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自我检讨,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对标对表,梳理确定批评检讨对象。根据沧源自治县《关于开好2017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县纪委县监委及时梳理并对开展谈话及函询对象进行细化分类,坚持以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为导向,梳理筛选出21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准、自我检讨。

实事求是,一针见血不绕圈子。要求自我批评实事求是,一针见血讲问题,直截了当汇报整改情况。作自我批评的干部在进一步加强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涉及问题将检讨事项、整改情况撰写成报告材料,纳入个人有关事项一并在民主生活会作出检讨,不怕亮相出丑,不避重就轻,切实把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虚心接受批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全程监督,确保实效不走过场。成立民主生活会督导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做到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从严把关、认真点评,对会议全程跟踪督导。会前督促受到组织提醒、函询、问责的干部,撰写好材料,对涉及需要作说明澄清的问题毫不保留地说清楚、说明白。(田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