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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一季度运用第一种形态给176名党员干部敲警钟
发布日期:2018-04-12 07:30:00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

今年以来,云县纪委县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着力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常态化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党员干部的廉政防线。一季度提醒党员干部176人。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党委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牛鼻子”来抓,使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深抓实抓细微成为履职的常态,不断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把握重点,把问题谈到“点”上,戳到“痛”处,引导责任对象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检查自己的错误,做到问题没有说清不放过、错误认识不到位不放过、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没有找准不放过,使谈话函询对象反思问题见血见肉,真正受到党纪教育。

明确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13种虽不构成违纪但可能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情节轻微可以不予党纪处分等情形,采用提醒谈话、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以标准化和制度化推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

加强督促检查。筑牢“管党治党重在全面从严,监督执纪贵在抓早抓小”的理念。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红灯”亮在“越轨”前,把问题消灭在初发之时,使每位党员干部时时处处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防止出现“只说不做流于形式、说多做少表面文章”的问题,切实筑牢“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思想防线。(徐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