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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阳光行动”暖人心
发布日期:2023-12-29 09:21:02    信息来源:耿马

今年以来,耿马县认真落实“清廉云南”建设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成立重大项目工作专班,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不断提升项目备案审批服务质效,推动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走深走实。

推行“互联网+”审批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按照“4+5+N”工作机制,主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督管理方式“四个统一”,力抓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五个重点”,全力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效率最优的审批管理体系。

“我们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审批备案窗口,配置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为项目单位提供便利,缩短项目申报、审批、备案时限。”该县发展改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县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审批环节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备案项目实行即时办结制,已累计完成项目审批386项。

同时,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工作专班优势,每周对重大项目进展进行调度,帮助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调度40次,推动解决问题9个。

此外,该县在强化政策宣传上下功夫。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强化重大项目审批监管业务培训,并通过设置宣传站台、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答疑等方式,向企业做好政策解读。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420余份,接受企业咨询65次。

针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该县严格落实招投标审查,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原则,强化招标人主体职责,坚决杜绝“未批先招”“应招不招”“招小送大”等违法违规行为,强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规范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全程参与招标。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该县纪委监委还牵头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助力“阳光行动”。(黄小三 易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