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双江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脸红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全县监督执纪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县委始终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持续用力、步步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制定下发《2017年双江自治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等文件,强化任务分工,压实两个责任。县委对9个单位进行约谈,与全县39名县处级领导、732名乡科级领导和1000余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并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1份。
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2017年,县纪检监察机关真管真严就要立足于早小,从严治党,做到日常化、经常化,体现对党员、干部真正的关心和爱护。运用纪律审查“四种形态”处理3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5人次,占42.86%;第二种形态12人次,占34.28%;第三种形态5人次,占14.29%;第四种形态3人次,占8.57%。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2017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共处置问题线索35件39人,初核30件30人,谈话函询6件6人,问责5件6人,立案22件24人。共审结党政纪案件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政纪处分12人,解除行政处分7件7人,恢复党员权利1件1人。县公安局向纪委移送问题线索4起,县法院向纪委监察局移送案件线索5起,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司法机关移送案件6件6人,并给予了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坚定遏制腐败目标不动摇。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科学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防止简单搞数据化、结构化、指标化;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旗帜鲜明地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郑秋韵 )